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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著名灯饰企业做电商的三种模式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07日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 浏览次数:

浅谈中国著名灯饰企业做电商的三种模式

其实很多著名的灯饰企业不是不愿意接受电商,而是很难解决根本的矛盾点,就是传统代理商渠道的价格和线上销售价格难以统一的问题。经过几年的尝试和摸索,行业也逐渐形成了以下三种模式,且三种模式各有优劣,还得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而论。

1.双品牌运作模式

双品牌运作就是采用两个品牌来运作,即线上与线下分别采用两个不同的品牌。它的优点是可以很好地解决传统灯饰企业原有线下代理商价格和线上冲突的问题,缺点是对线上运作团队的要求较高。由于线上品牌是新品牌,市场基础和知名度都很缺乏,等同于重新运作一个品牌,这就要求线上运作团队需具备很强的品牌推广和运作能力,资金的投入也相对要大很多,否则很难在激烈的线上竞争中脱颖而出。

2.产品差异化运作模式

就是线上和线下实行产品差异化运作,比如分别进行不同款式、不同系列或不同品类运作。线上有的产品,线下没有,线下销售的产品,线上没有。这样可以有效区分线上与线下产品,解决产品价格冲突问题。而对于光源或商照等定型类产品来讲,更有企业做出用瓦数来区分线上和线下,例如线上销售30瓦以上的产品,线下则销售30瓦以下的产品,这也不失为一种方法。但这种模式要求企业具备较强的产品研发及生产能力,有足够能力支撑线上和线下的产品生产。这种模式也是目前不少著名灯饰品牌使用最多的一种模式。

3.统一零售价运作模式

这种模式是将线上与线下的零售价格全部统一标注。它更倾向于将线上销售作为一种补充和工具,不注重线上实际成交与销售。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很有效地帮助代理商将消费者引流到线下实体店,促进线下销售;它的弊端在于线上价格没有优势,线上成交量极低。

这是近两年国内大部分著名灯饰传统企业使用较多的三种模式,也许能为还没找到电商运作方向,或者没有思路的企业提供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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